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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申報2014年省級農機推廣目錄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2014年度調整工作的通知
晉農機科字〔2013〕26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做好《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稱《山西推廣目錄》)2014年度調整工作,根據《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晉農機發[2006]3號)和《<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晉農機科字[2012]26號,以下稱《申報指南》)規定,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質
企業資質和產品資質應符合《申報指南》要求。
二、申報范圍
申報的產品應在《申報指南》規定的申報范圍之內,2014年補充申報范圍增加省外4行以下的穴播機、免耕播種機和奶牛養殖檢測設備。已經列入《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的產品,不需再申報《山西推廣目錄》。
三、申報程序
《山西推廣目錄》2014年度增補采取網上申報與書面申報的方式同時進行,生產企業通過山西農機質量信息網的“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系統”(網址www.sxnjjd.cn)進行申報書相關內容的填報。書面報送的申報書應由申報系統打印,非申報系統打印的申報書和申報書內容與網上申報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系統”(網上)的申報通道即將于2013年10月15日開通,將于2013年11月15日關閉,請各生產企業在此期間自愿進行申報。逾期省局將關閉網上申報通道,生產企業無法進行申報。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應符合《申報指南》和本通知要求,兩者要求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知為準。材料要真實、齊全、有效。每個型號產品報送材料一份。
(二)申報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中企業名稱要一致,推廣鑒定報告和檢驗報告中的企業名稱應能確認為同一企業。
(三)申報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以及檢驗報告中的產品名稱和型號要一致。
(四)企業地址應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址一致。
(五)產品執行標準,若執行的是企業自己制定的標準,應提供加蓋“已備案”的標準文本或標準備案證書和標準文本(加蓋企業印章復印件)。若執行的是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部門標準或地方標準,應提供標準文本(加蓋企業印章復印件)或出具企業采標的正式文件。
(六)使用說明書應提供原件。
五、變更信息
已列入《山西推廣目錄》的產品信息(企業名稱、企業地址、商標、聯系人、聯系電話)發生變化的,生產企業應在2013年11月30日前,提出相關信息的變更申請,在申請中要明確變更的信息以及在《山西推廣目錄》中對應產品的類別和序號。變更申請需用計算機打印。變更申請和相關材料的要求:
(一)企業名稱變更。應按照《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要求,先辦理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變更。由變更后生產企業提出《目錄》變更申請,并提供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加蓋企業印章的A4規格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A4規格復印件)、變更后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A4規格復印件)。
(二)產品名稱、產品型號變更。應按照《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要求,先辦理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變更。由企業提出《目錄》變更申請,并提供變更后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A4規格復印件)。
(三)企業通訊地址變更。由生產企業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供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加蓋企業印章的A4規格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A4規格復印件)。
(四)牌號變更。由生產企業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供變更后商標的注冊證書或國家商標局受理證明材料(加蓋企業印章的A4規格復印件)。
(五)聯系人、聯系電話變更。由生產企業提出變更申請即可。
六、取消
已列入《山西推廣目錄》的產品,其推廣鑒定證書或定型鑒定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應重新獲得或取得相應的推廣鑒定證書,并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將新的推廣鑒定證書(包括推廣鑒定報告和檢驗報告)復印件報送山西省農業機械質量監督管理站。否則,予以取消。
七、材料真實性
企業報送的申報材料要求真實。若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該企業在《山西推廣目錄》中的全部產品目錄資格。
八、申報受理
書面申報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為2013年11月30日。
申報材料接收單位:山西省農業機械質量監督管理站質量監督室(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號,郵編:030027,聯系人:秦元海、張金霞,電話:0351-6285109,傳真:0351-6261322)。
附件:《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
山西省農機局
2013年10月12日
山西省申報2014年部級農機推廣產品目錄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系統”(網上)的申報通道已于2013年9月1日開通。“國家支持推廣目錄申報系統”鏈接位置http://202.127.42.97:8088/。請各農機生產企業按照“國家支持推廣目錄申報系統”中“企業申報工作流程”進行申報。申報的產品應符合《〈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農辦機〔2011〕42號)以及《〈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補充規定(農辦機[2012]38號)的要求。
“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系統”(網上)的申報通道將于2013年9月30日22:00關閉,屆時生產企業將無法申報。凡申報《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2014年度調整)的生產企業應在申報通道關閉前完成申報工作。
我省原則上僅受理在本省注冊的農機生產企業的產品。書面申報材料應內容齊全、字跡清晰、紙張及裝訂規范,一式兩份,務于2013年10月10日前報至山西省農業機械質量監督管理站(太原市千峰北路71號聯系人:張金霞郵編:030027電話:0351-6285109)。
山西省農機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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