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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關于對投檔違規企業和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的通報
內農牧通報〔2023〕44號
各盟市農牧局、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依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內農牧規發〔2017〕9號)等文件有關規定,我廳對投檔違規企業和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展開調查,經調查核實、專家反饋、企業約談、集體研究,對涉及企業和補貼產品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山東易田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3WYTZ1200-18(G4)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3WYTZ3000-21(G4)型自走式高地隙噴桿噴霧機、3WYTZ700-10(G4)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貴州盛源農機制造有限公司9HW-1000、9HW-1000B飼料混合機;新鄉市北方散熱器有限公司9HWP-1000飼料混合機;以上三家公司在我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形式審核中發現存在“高檔低投”的違規行為,決定給予“暫停補貼資格三個月”的處理結果。內蒙古牧昌機械設備制造有限公司9HWS-1300飼料混合機;鄭州市牧昌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9HW-700飼料混合機;鄭州多鑫農業機械有限公司9HW-650、9HW-700飼料混合機;以上三家公司在我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形式審核中發現存在“低檔高投”的違規行為,決定給予“暫停補貼資格一年”的處理結果。瓦房店明運農機裝備有限公司2BMZ-2免耕播種機在我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過程中存在“參數與鑒定報告不符”的違規行為,決定給予以“取消補貼資格”的處理結果。以上違規行為的處理期自本通報發布之日起計算。被暫停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的產品,其生產企業要在處理期滿后6個月內,提交書面恢復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自行放棄相關產品補貼資格,原則上不再恢復。
全區各級農牧部門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對涉事企業及產品進行重點監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有關農機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落實整改,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堅決杜絕違規行為再次發生。因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行為處理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企業自行承擔。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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