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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于深松作業監測終端設備與山東省農機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實現數據對接的函
各市農業農村局,有關深松作業監測終端生產企業:
山東省農機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已經建成,為加快推進深松作業監測服務平臺數據對接,實現深松作業補貼判定標準的一致性和核驗工作的高效性,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參與我省深松作業補貼的深松作業監測終端設備,應與省農機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進行數據對接,實現所有深松數據直接上傳至服務平臺。服務平臺的數據作為各市、縣(市、區)實施深松作業質量監測、面積核查、補助資金兌現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技術要求
(一)終端設備硬件技術要求。終端設備需符合《山東省農機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接入要求》(見附件1)。
(二)終端設備數據對接技術要求。終端設備與服務平臺數據對接需符合《山東省農機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終端設備數據對接技術要求》(見附件2),在經過模擬對接測試的基礎上,確認終端設備采集的作業數據能夠傳輸至服務平臺,實現數據成功對接。
(三)深松作業歷史數據對接技術要求。鑒于部分終端設備生產企業的產品已在部分縣(市、區)銷售安裝,所采集的作業數據先期已傳輸至企業平臺,為在深松作業補貼核驗中實現歷史比對,需要將若干企業平臺采集的數據傳輸至服務平臺。對接流程如下:填寫平臺接入基本信息申請表,并提交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審批。審批通過后,分配測試平臺接入密鑰,與技術對接資料。經過調試并測試通過后分配正式環境密鑰,并進行數據對接最終驗收評審。
三、申請時間
請有相關需求的企業或組織在8月15日前提交數據對接申請,申請承諾函見附件3。
四、監督管理
(一)強化主體責任。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切實負起屬地管理責任,對傳輸至服務平臺的終端設備所采集的數據應至少跟蹤一個作業季,以驗證其在實際運行條件下能否長期穩定工作。及時核驗深松作業數據準確性,及時以人工復核的方式校驗作業質量,校正作業面積。終端設備生產企業應對其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負責,承擔因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等問題給用戶造成的損失以及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終端設備生產企業嚴禁擅自提高終端設備產品和售后服務的市場價格,嚴禁不合理收費增加農民負擔。
(二)強化督導推動。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加大督導推動力度,確保終端設備與服務平臺數據對接工作落實落地落到位。承擔深松作業任務安裝終端設備的用戶和終端設備生產企業,應對其傳輸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如出現漏報、誤報、瞞報甚至假報等問題,應及時自查整改,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取消與服務平臺數據對接資格,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廣泛宣傳,加快推進終端設備與服務平臺實現數據對接、提升深松作業農機作業信息化智能化監測監管能力的重要作用、技術路線和措施辦法,及時總結成效經驗,推介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充分調動深松作業監測終端生產企業數據對接的積極性,力爭到2021年底基本實現服務平臺深松作業補助作業地塊信息化遠程監測全覆蓋。
聯系方式:朱玉江15269245506
田慶勛0531-67866470
附件:1、山東省農機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接入要求
2、山東省農機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終端設備數據對接技術要求
3、關于納入山東省農機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的申請承諾函(模板)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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