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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1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發放工作的函
吉農機發〔2021〕10號
各市(州)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長春新區農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農機主管部門):
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做好2021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發放工作的函》(農機科〔2021〕15號)文件精神,現就我省2021年《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以下簡稱《作業證》)發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范發放程序。
《作業證》發放工作要嚴格按照《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堅持做到三章齊全、屬地管理。縣級農機主管部門作為《作業證》發放的主體,要審核申領人員、機車的資質條件,嚴格按程序發放。不得跨行政區域發放,不得委托中介組織發放。對符合申領條件的機具,按登記備案方法(附件1)詳細填寫相關信息,嚴格做到一車一證,嚴禁涂改、轉借和倒賣。
二、堅持免費發放
《作業證》印制工本費已由農業農村部統一支付。各縣級農機主管部門在發放《作業證》時,要貫徹免費發放的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申領者收取費用或變相搭車收費。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并通報當地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三、認真登記備案。
根據交通運輸部公告和有關通知要求,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含插秧機)運輸車輛需采取預約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費減免政策,《作業證》信息是在ETC系統預約和免費通行的重要依據和憑證。為避免影響預約通行,縣級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通過“全國農機化綜合服務平臺”(http://gmc.njztc.com)或農機直通車政務版APP,及時登記上傳《作業證》信息,如有補辦應注銷原證后再下發新證。《作業證》登記備案操作方法和預約通行方法詳見附件。
四、實行按需申領
各縣農機主管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需求量領取《作業證》,不可亂報需求、超量領取,領取不足可再次申領;領取超量要及時退回,以便全省調劑。一經發現有較大量“積壓”且未退回的情況,省農機化管理中心將通報批評并對下年領取數量給予嚴控。
五、加強宣傳動員。
各地農機化管理部門要將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程機械化有關工作促進糧食穩產增產的通知》(農辦機〔2021〕2號)工作要求和《作業證》發放結合起來,加強對機手提高機收節糧減損意識和提升作業服務質量的宣傳。要動員農機生產制造企業及經銷商、農機化技術推廣機構技術人員、農機專業合作社及跨區作業隊帶頭人等骨干力量,提前做好跨區作業機具檢修、零配件供應等工作,為高效低損完成機收作業打下堅實基礎。
六、做好協調服務
各地要安排專人負責《作業證》的發放、宣傳、管理和跨區作業信息的搜集、發布工作,確保跨區作業有的放矢,合理流動。信息不齊者,按無效處理。各地要認真及時做好《作業證》的發放記錄和登記備案工作,切實維護跨區作業機手合法權益。公眾可通過手機掃描《作業證》上的二維碼查驗《作業證》真偽、登記信息、各省份監督服務電話以及ETC通行預約方法。
附件:1.《聯合收割機插秧機跨區作業證》登記備案操作方法
2.高速公路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運輸車輛預約通行方法
吉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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