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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決定取消農機維修技術合格證等11項行政許可
8月3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11項行政許可,企業集團核準登記、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等。
目前,企業集團注冊時要求對名稱進行核準登記。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審批后,市場監管總局表示,通過盡快修訂有關法規規定,明確在名稱中使用“集團”字樣的標準和要求;強化企業母公司(集團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等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設立分公司備案取消,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表示,將建設維護信息系統,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分公司設立信息要及時推送、及時更新、及時掌握,加強監管。
此外,營業執照作廢聲被取消,今后對營業執照遺失或損毀申請補領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委托媒體刊登作廢聲明,改為在審批部門官方網站免費發布公告。文/北青報記者藺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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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目錄(共計11項)
1、企業集團核準登記
2、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
3、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
4、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
5、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核發
6、船舶進出漁港簽證
7、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初審
8、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核準初審
9、設立分公司備案
10、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設立、變更、注銷分支機構備案
11、營業執照作廢聲明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ynet.com/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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