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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恢復鄧州市宏達機械相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鄂農機函〔2018〕27號
各市、州、縣(區)農機局(辦):
2017年2月,我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鄧州市宏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農機購置補貼違規問題處理工作的通知》(鄂農機函〔2017〕16號)(以下簡稱《通知》),在全省范圍內恢復了該公司部分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對于減少、變更補貼產品配置的2BMSF-13(8)型免耕施肥播種機產品繼續暫停補貼。綜合考慮該公司后續的表現,結合其整改及承諾情況,根據企業申請,經研究,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恢復鄧州市宏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2BMSF-13(8)型免耕施肥播種機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二、在暫停補貼期間,無論是以試用、分期付款,還是其他任何形式銷售的該產品,一律不得享受補貼。
請鄧州市宏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汲取教訓,加強管理,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義務,防止再次出現違規問題。各級農機部門要做好相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恢復后的銜接工作,防止暫停期間銷售的產品違規享受補貼。同時,按照《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要求,加大對本地農機購置補貼產銷企業的監管力度,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
湖北省農機局
2018年5月9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hbnj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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