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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關于開展2016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次企業自主投檔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購置補貼相關事宜的通知》(農辦機〔2015〕17號)和《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分檔定額及投檔審核工作辦法(試行)》(皖農機計財﹝2016﹞167號)的要求,我省擬于近期開展2016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第二次企業自主投檔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生產企業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產品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
(三)產品應在《安徽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6年調整版)》范圍之內。
(四)產品應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農機推廣鑒定證書。(鑒定證書有效期應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
(五)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六)被農業部及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取消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產品或列入黑名單企業不得申報。
(七)產品未列入2015年度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或市場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名單。
(八)在“2016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已歸檔產品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生產企業自2016年11月11日起至2016年11月17日17:00止,主動登錄“安徽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系統(以下簡稱投檔系統)”,網址:www.ahnjh.gov.cn/btml,申報本次需要投檔的產品信息。
(二)生產企業在投檔系統內應完成如下工作:
1.按要求自行注冊;
2.填寫企業信息和產品信息;
3.上傳承諾函(簽字蓋章)、營業執照副本、推廣鑒定證書、檢驗報告、“推廣鑒定報告+生產許可證書或強制性認證證書(如有)+投檔產品的‘所屬品目’信息截圖”的合并文件、產品(前、后和側面)照片以及銘牌照片;
4.在確認信息無誤后,必須在投檔系統里提交所上傳的信息。未提交,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三)生產企業須提供如下紙質材料并郵寄至安徽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1.承諾函原件;
2.有特殊投檔要求的應主動附材料說明,未主動、明確說明情況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自主投檔是企業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前提,請各企業高度重視,指派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該項工作。
(五)所有投檔材料將向社會公布,企業所提供的投檔信息必須真實可靠、準確有效。如發現提供虛假參數以及投檔材料與推廣鑒定證書不一致等情況,將依規處罰并由企業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相應責任。
(六)生產企業應確保投檔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所投產品符合投檔條件的,予以通過;不符合投檔條件的,不予通過;符合其他補貼額檔次但企業申報了較低補貼額檔次的,以企業申報檔次為準,不對企業所投檔次做任何形式的調整。
三、聯系方式
安徽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合肥市霍山路86號);聯系人:秦軍衛;電話:0551-65128029;郵編:230031。
安徽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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