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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印發《農機服務組織規模購置糖料蔗生產機械預先報告制度》
關于印發農機服務組織規模購置糖料蔗生產機械預先報告制度的通知
各市、縣(區)農機局(農委、農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有關“雙高”基地建設的部署要求,加快“雙高”基地生產全程機械化發展,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效應,根據《廣西推進“雙高”基地生產全程機械化實施方案(2015-2020年)》(桂政辦發〔2016〕3號),結合我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實際,制定了《農機服務組織規模購置糖料蔗生產機械預先報告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6年6月22日
附:
農機服務組織規模購置糖料蔗生產機械預先報告制度
為貫徹落實《廣西推進“雙高”基地生產全程機械化實施方案(2015-2020年)》(桂政辦發〔2016〕3號)精神,加快“雙高”基地生產全程機械化發展,加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雙高”基地的扶持力度,便于自治區統籌預撥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體思路
通過建立農機服務組織規模購置糖料蔗生產機械預先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甘蔗“雙高”基地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需求動態,以便自治區統籌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優先向甘蔗“雙高”基地縣(區、市)傾斜,向糖料蔗生產機械傾斜,重點補貼農機服務組織購買糖料蔗生產機械,推進“雙高”基地建設,提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效果。
二、預先報告范圍
農機服務組織購買糖料蔗生產機械,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應執行預先報告制度:
1.擬購的糖料蔗生產機械以服務“雙高”基地甘蔗生產全程機械化為主,并與經營服務規模相適應。
2.擬購機具為納入廣西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范圍的甘蔗種植機、甘蔗(聯合)收獲機、90馬力以上(含90馬力)輪式拖拉機等糖料蔗生產機械。
3.擬購機具數量超過10臺,或者購買的機具享受中央和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分別超過100萬元和20萬元。
三、預先報告流程
1.農機服務組織將購買補貼機具計劃,包括擬購機具名稱、品牌型號、生產企業、臺數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需求量等情況,填寫《農機服務組織購買補貼機具預先報告表》(附件1),報送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
2.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匯總本轄區農機服務組織預購機具及補貼資金需求量情況,填寫《農機服務組織購買補貼機具計劃匯總表》(附件2)上報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核實后蓋章上報自治區農機局。
3.自治區農機局根據各地上報的計劃,統籌安排補貼資金。
四、相關要求
1.加強指導。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雙高”基地農機服務組織的指導,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及本制度的宣傳,引導農機服務組織借助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扶持,規模購買“雙高”基地建設所需的糖料蔗生產機械,提升“雙高”基地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
2.科學預報。農機服務組織規模購買的糖料蔗生產機械的種類和數量必須與其經營服務規模相適應,提供給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的預報數據要準確、合理。
3.強化落實。在補貼資金下撥后,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及時通知農機服務組織辦理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手續,做好核驗機具和補貼資金結算工作。
4.加強督導。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補貼機具使用情況的跟蹤了解、調查指導,督促機主將補貼機具正常投入使用,提高機具的利用率和作業效率,保障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使用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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