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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對微灌設備(微噴、滴灌、灌)等3類補貼產品的處理決定
海南省農業廳關于對微灌設備(微噴、滴灌、灌)等3類補貼產品處理決定的通知
瓊農字〔2016〕5號
各市、縣、自治縣農機主管部門,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各有關企業:
根據海南省農業廳印發的《關于重新開展微灌設備等2個品目歸檔審核的通知》(瓊農字〔2015〕142號)和《關于暫停18馬力以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所有產品補貼的通知》(瓊農字〔2015〕155號)文件要求,省農機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報送的歸檔材料進行了審核,并對產品進行了實地調查,發現產品存在產品銘牌及配套主要裝置標識不規范、補貼額偏高等問題,經研究,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一、繼續暫停受理微灌設備(微噴、滴灌、滲灌)、灌溉首部2個品目產品補貼申請,對已銷售的80-130m3/h流量微灌首部調低補貼額為1200元/套,尚未結算購機戶按新標準驗機結算,50m3/h以下流量和50-80m3/h流量檔補貼標準不變,已購機農戶給予驗機結算。
二、繼續暫停受理18馬力以下噴桿噴霧機產品補貼申請,已銷售的佳和保豐河北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3WPZ-100-3型18馬力以下自走式噴桿噴霧機由于補貼比例畸高,補貼額調低到3000元/臺,已購機農戶按新標準驗機結算。
三、各市縣(農墾)農機主管部門要約談相關企業、核實相關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并督促落實,**終處理結果于2016年3月15日前報送至省農業廳農機處,聯系人:陳召,聯系電話:65332905,郵箱:hnnongji@126.com。
海南省農業廳
2016年1月18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hi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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