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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家庭農場合理配置農機具指導意見(試行)
蘇農機管〔2015〕5號
根據《省政府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務百項重點工作細化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為鼓勵和引導家庭農場合理配置農機具,促進農業生產經營機械化、集約化,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認識家庭農場合理配置農機具的重要意義
我省農村勞動力老化與農業生產低效并存,單位面積上耕種、收獲、施肥、植保等生產成本較大,種植業家庭農場合理配置農機具,有利于承接土地流轉,發展連片規模經營,降低作業成本,彌補勞動力不足;有利于促進土地與資金、技術、勞動力和經營管理等生產要素有機組合,延伸農產品產業鏈,提高農機具使用效率和生產經營效益。
二、家庭農場合理配置農機具參考標準
可達到作業畝數 | 農機具配套 | 育秧流水線 | 高速插秧機(6行) | 高地隙自走式噴桿植保機 | 90HP及以上拖拉機 | 帶糧倉聯合收割機 | 烘干(10噸左右) |
300畝左右 | 機具數(臺) | -- | 1 | -- | 1 | -- | -- |
1000畝左右 | 機具數(臺) | 1 | 2 | 1月2日 | 2 | 1 | 2 |
2000畝左右 | 機具數(臺) | 1月2日 | 3月4日 | 2月3日 | 3月4日 | 2 | 2月3日 |
注:從事主要糧食作物生產的家庭農場可參照使用并結合農作物變化和農機社會化服務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家庭農場合理配置農機具保障措施
(一)抓好研究引導。要深入家庭農場調查研究,配合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制定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有關政策中引導合理配置農機具,尤其是對從事機插秧、秸稈還田和深松整地作業等家庭農場重點指導,并在開展示范性家庭農場評選條件中增加合理配置農機具內容,對合理配置農機具的家庭農場給予適當引導和獎勵。
(二)做好總結上報。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對家庭農場配置農機具做適當調整。請各市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轄區內達到上述標準(含當地調整標準)的家庭農場匯總(格式見附件)連同典型示范材料書面報省局生產管理處,同時發送電子郵件,郵箱:njjglc@126.com。
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5年7月7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pdcp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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