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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組織申報2015年現代農機合作社建設項目的通知
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現代農機合作社建設項目的通知
湘農機管發〔2015〕45號
各市州、縣市區農機局: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兩個“百千萬”工程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意見》(湘政發〔2014〕5號)文件精神,加快農機合作社建設步伐,根據省農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5年湖南省現代農機合作社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農聯〔2015〕113號),今起組織申報現代農機合作社建設項目,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扶持對象
從事水稻生產的農機合作社。
二、申報條件
合作社已經工商注冊,有固定的經營場所;80%以上成員為當地農戶,入社戶數不少于5戶;合作社經營土地規模在500畝以上,其中集中連片經營300畝以上,農機停放場地800㎡以上(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合作社,此條件可放寬為:經營土地規模400畝以上,集中連片200畝以上,農機停放場地500㎡以上)。按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要求新購置100萬元以上的農機具。2014年已獲扶持的農機合作社不得再次申報。
三、建設內容
扶持建設的現代農機合作社農機裝備必須滿足水稻生產機耕、機插、機收、機械植保、機械轉運、機械烘干六個環節全程機械化要求,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進行購置。新購農機裝備總額不低于100萬元,所購機具應為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產品。縣市區局上報申報材料時,需提交從農機購置補貼系統中調出并打印的每個合作社的購機明細(附件1),購機狀態要求為“購機后所有狀態”,并加蓋公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四、申報程序
請各地按照湘農聯〔2015〕113號文件要求,組織合作社按照申報程序進行申報。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省農機局。請市州農機局對轄區內的申報情況進行匯總,形成匯總表(附件2),分別報送省農委、省財政廳、省農機局。申報受理截止日期為9月1日。省局聯系人:黃穎洪,電話0731-85529315。
附件1、農機合作社新購機明細表。2、市(州)現代農機合作社申報匯總表。
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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