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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關于建立新型農機產品研發項目儲備庫的通知
鄂農機函〔2015〕27號
各市、州、縣(區)農機局(辦),有關農機企業:
農機工業是農業機械化的物質基礎,引導農機企業研發農業生產急需的、應用前景廣闊的農機裝備,對于提升我省農機制造能力,加快推進全面全程機械化具有重要意義。為引導農機企業積極研發新型農機產品,促進企業與科研院所合作,經研究,我局決定建立新型農機產品研發項目儲備庫,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儲備庫申報項目條件
(一)申報項目應具有創新性,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在我省乃至全國有推廣應用價值和良好前景,代表農業機械發展趨勢;
(二)申報企業近三年內無農機購置補貼不良記錄;
(三)申報企業不存在法律規定不適宜成為政府項目實施對象的情況。
二、推薦方法
1.各農機生產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自愿向所在縣(市、區)農機部門申報儲備項目,市(州)農機部門匯總整理后于4月15日前報至省農機局質量管理處(電子郵箱:hbsnjjzgc@163.com)。
2.多個企業聯合開展的項目,由主要實施企業牽頭向所在縣(市、區)農機部門申報。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聯合開展項目合作。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聯合開展的項目,由企業向所在縣(市、區)農機部門申報。
3.省農機局將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地推薦申報項目進行遴選,并建立省級新型農機產品研發項目儲備庫,以后每年從項目庫中按規定程序遴選一批項目立項實施,并給予相應的專項資金支持。
湖北省農機局
2015年4月1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pdcp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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