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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關于清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緊急通知
各有關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生產、銷售企業(經銷商):
農機購置補貼實施以來每年中央給我區按排大量的農機補貼資金,極大地調動了農牧民購機的積極性,多年來農機市場購銷兩旺,農機裝備水平顯著提高。在廣大農機企業(經銷商)的積極配合下我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展順利,絕大部分企業(經銷商)已完成農機補貼檔案上傳報送和補貼資金清算工作,但目前任有少數企業(經銷商)不配合我局工作,不及時辦理補貼檔案審核和尾款清算。經研究對農機補貼資金清算工作作以下決定:
1、對審核后補貼檔案資料不全和資料錯誤的企業(經銷商)及尚未完成補貼資金清算的企業(經銷商)發出限期清算通知,要求在2013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紙質檔案資料的整改報送和農機購置補貼系統中電子信息資料的整改和上傳工作。7月31日到期不上報和不上傳的企業(經銷商)一律視為自動放棄結算,自治區農機局不再受理任何補貼資金結算檔案及信息資料。對整改以后上報和上傳檔案信息資料仍然出現錯誤的這部分信息資料一律作作廢處理,造成不能結算的一切責任由企業(經銷商)自負。
2、對上報補貼檔案資料和上傳電子信息審核通過的企業(經銷商),自治區農機局及時給辦理補貼資金清算工作。在2013年9月30日前自治區全面完成歷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清算工作。2013年9月30日自治區農機局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工作結束后,取消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專戶,不再辦理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工作。
3、對法院要求協助凍結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造成部分補貼資金沒有進行結算的企業(經銷商),我局書面通知企業(經銷商)抓緊時間辦結有關案件,及時來辦理補貼資金結算事宜,在規定時間內不來辦理的企業(經銷商),自治區農機局不再受理,未能清算農機補貼資金的企業(經銷商)由財政資金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我局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專戶撤銷后,剩余資金全部上繳國庫,沒有及時辦理資金清算的企業(經銷商)責任自負。
自治區農機局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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