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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關于受理國家及省級農機推廣目錄申請的通知
關于受理申報《2012-2014年國家(浙江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的公告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申報指南》的通知”(農辦機〔2011〕42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企業的申報和產品的審核推薦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列入《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的農機產品,必須按《〈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見附件1 )要求進行申報。申請列入《2012-2014年浙江省支持推廣的農機產品目錄》的農機產品,必須按《〈2012-2014年浙江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補充目錄〉申報要求》(附件2)進行申報。
二、每個型號產品的申報材料按規定的順序單獨裝訂成冊(材料采用紙質膠裝形式,請勿使用文件夾裝訂);復印材料一律用A4紙,要求字跡清晰;照片為能反映產品結構特征的沖洗照片,用不易脫落的方式粘貼在A4紙上;所有申報材料一式2份報省農機局。受理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30日,到期后網上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
企業在申報工作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與我廳聯系。聯系電話:0571-86757988;0571-86757972。地址: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省農業廳內);郵編310020。
本通知不發書面文本,望互相轉告。
新聞來源地址: http://pdcp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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