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
聯合收割機駕駛許可和行駛許可是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的基本業務,也是農機安全生產源頭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上牌率、年檢率、駕駛人持證率(簡稱農機三率),是農機安全生產源頭管理的三個重要指標,直接關系到農機安全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農機“三率”不僅反映一個地區的農機安全監管水平,而且反映機主及駕駛操作人員的遵法守規程度。**近在基層工作時,筆者對陜西省岐山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三率”問題進行了調研和分析,并針對性的提出幾點提高農機“三率”的建議與對策。
一、農機“三率”的現狀及問題
近年來,岐山縣農機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機監理機構,在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許多措施,也收到了不錯的效果,多年未發生3人以上死人事故和群死群傷的惡性農機事故,農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但從農機“三率”情況看,還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1.登記上牌率低。全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擁有量為4895臺,登記上牌的2273臺,占46%;其中拖拉機擁有量為4500臺,登記上牌的1985臺,占的44%;全縣擁有聯合收割機395臺,登記上牌288臺,達到73%;可以看出,農機登記上牌率低,多數拖拉機已成為“黑車”,聯合收割機情況稍好些,但也有27%成為“黑車”,對農機安全生產極為不利。
2.農機年檢率低。全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在冊數為2273臺,2009年至今年檢合格數為1285臺,占56%;其中拖拉機在冊數為1985臺,年檢合格數為997臺,占50 %多一點;聯合收割機在冊數為288臺,已全部年檢合格,占100%。可以看出,拖拉機未經年度安全技術檢驗的,加上未登記上牌、不能保證安全作業的數量共計多達3503臺,給農機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
3.駕駛員持證率低。目前全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員在冊數為2000多名,僅占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擁有量的45%。按每臺機車一名有合格證件的駕駛員駕駛操作來計算,全縣尚有50%多機車是由無證駕駛員或是由持已失效駕駛證的人在駕駛操作,安全生產形勢相當嚴峻。
二、農機“三率”低的主要原因
1.監管機制薄弱,安全檢查難落實。目前,國家法規沒有賦予農機監理部門農機安全檢查權,《陜西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雖規定農機監理機構可以對“在道路外行駛、作業的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檢查、糾正違法行為”,但是由于“道路外”的范圍不明確,加之農機安全監理手段落后,服裝、標志等執法保障欠缺,導致田間地頭安全檢查難實施,效果差。雖然每年“三夏”“三秋”季節都在田間地頭進行農機安全檢查,但遇到無牌無證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正在田間緊張進行生產作業時,要阻止其作業,糾正違法行為十分困難,大多只能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提醒他們安全作業。雖約定以后登記上牌,但大多不能兌現。農機安全監管機制不健全,是造成農機“三率”低的主要原因。
2.機手自覺性差。由于部分機主、農機手遵法守規意識不強,安全生產意識差,不能自覺按法規要求主動給農機申請登記、上牌、檢驗、考證,農機部門又無法進行有效的監管,強制其辦理登記上牌、年檢、培訓考證等手續,也是造成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無牌、無證多,脫檢多,“三率”低的重要因素。
3.拖拉機運輸市場變窄,活路少,收入差。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三輪、四輪農用運輸車已取代拖拉機占領了農村運輸市場,拖拉機基本已回歸農田。從岐山縣情況看,目前搞拉運麥草、建筑材料等運輸作業的拖拉機僅占社會擁有量的12%左右。50%多的拖拉機只耕種自己的承包田。活路變少,油價等費用增高,收入減少,加上農機手培訓收費高(大拖800元、小拖400元),機手不愿意花錢辦理登記上牌、檢驗、培訓考證手續。這是拖拉機“三率”低的經濟原因。
4.農機報廢不落實,數字不準。從農機監理權實施以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因無切實可行的報廢制度、標準和措施,其擁有量、在冊數、年檢數混亂不清,難以反映真實情況。岐山縣小型拖拉機中使用10年以上的臺數占總數的50%左右,大多是95年以前出廠的手扶和小四輪拖拉機,基本未登記上牌。這些超期服役的機車機型陳舊,功能單一,作業效率低,油耗高,浪費能源,污染環境,安全性能差,事故隱患大,農民為耕種自己的承包田又離不開它,一般“三夏”、“三秋”出來作業,湊合使用,但還統計在農機擁有量以內,這也是拖拉機“三率”不高的原因之一。
5.保險費過高,機手不愿承擔,制約登記上牌。國家法規規定,在拖拉機登記、年檢中要先行審核交強險保險單,沒有有效的保險單,就不能辦理登記上牌和年檢手續。而目前保險公司不愿執行農用拖拉機60~90的交強險標準,大多執行運輸型拖拉機每臺400~500元的交強險標準,機手認為不合理,許多機車拒絕投保。給農機部門為拖拉機登記上牌、年檢造成困難,把一批機車堵在了監管范圍之外,這是拖拉機“三率”不高的重要制約因素。
三、幾點對策與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履行告知義務。首次是結合“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會議、標語、板報、互聯網、手機短訊、報刊雜志、音像作品、各種文藝活動等宣傳輿論工具,開展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加強農機安全文化建設,創新宣傳方式,面向社會廣泛宣傳。其次是以創建“平安農機”為載體,建立鄉村農機安全宣傳固定陣地,定期向有機戶、機主、機手宣傳。提高群眾和農機手的安全生產意識、遵法守規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再次是充分利用農機年度檢驗、機手培訓考證、科技之春宣傳月、科技入戶及開展農機安全活動和辦理日常業務等機會,及時向機手傳達新的信息。
2.健全管理體系,強化監督機制。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是以事前監督為主要特征的管理行為。只有事先監督檢查,才能及時發現、消除事故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因此強化監督機制,健全管理體系至關重要。一是要把農機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做成項目,增加投資,加大縣、鄉、村三級體系建設力度,在提高縣級、健全鄉級、發展村級的總體思路下,搞好縣級站的基礎設施建設、裝備建設、網絡信息化建設,把縣級站建成隊伍精、作風硬、技術好、效率高、執法規范、服務熱情、群眾喜愛的區域性農機安全管理服務中心。以“平安農機”示范村、示范戶建設為依托,切實落實村級農機安全管理責任。聘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擔任村級農機安全員,村委會與農機戶或機手簽訂農機安全責任書。并請每個自然村(組)的組長擔任農機安全協管員,協助縣、鄉農機部門做好本村(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登記上牌、年檢和機手培訓考證等農機安全管理和信息傳遞工作。**終形成行政與業務結合,專管、群管與機手自管自律相結合的農機安全監管網絡和各級有機構、事事有人管的靈活有效的農機安全監管機制。加大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力度,采取自查和“公安農機”聯合執法等多種形式監督檢查,解決農機監理人員的服裝標志問題,提高執法保障能力,優化監管效果。推行《農機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度,將未登記上牌或未按規定年檢合格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逐村逐戶逐臺排查,該登記上牌的登記上牌,該年檢的年檢,對不符合登記條件和拒不登記上牌的,拒絕年檢和年檢不合格的以及無有效駕駛操作證的,由農機監理機構發給《農機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載明安全隱患狀況、法規依據、整改意見、整改期限等。機主或機手將農機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后,農機監理機構予以認定,合格的撤銷《農機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不合格的繼續整改。并要載明整改期內不準行駛作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等,由責任人簽字,村委會蓋章證明,落實農機安全責任,提高農機“三率”,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安全生產。
3.建立科學的農機報廢制度,根據目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作業季節性強,活路減少,使用率不高的實際情況,建議制定便于操作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報廢規定與標準》。建議小拖報廢年限定為13年,大中拖16年,聯合收割機12年為宜。并加強年度安全技術檢驗,在年檢中如發現某臺機車技術狀態達到報廢程度,難以修復,無論到達報廢期限與否,即可予以報廢。對已到報廢期但機主要求繼續使用的,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可適當延長。形成一個科學合理人性化的動態農機報廢制度。對報廢后的機車建議國家回收、解體并從有關統計數字及檔案中剔除。機主要求重新購買機車經營的,國家可納入機具補貼或以舊換新項目給予適當更新補貼。
4.建立合理的農機保險制度。由于交強險是拖拉機登記上牌、年檢的前提條件,目前交強險費率成為機手和保險公司的**大分歧,嚴重制約著拖拉機登記和年檢。因此基層對制定出臺合理的《農業機械保險》制度,明確拖拉機交強險、三責險及各種商業保險的費率、責任限額及辦理辦法要求迫切。建議拖拉機交強險費率,大中型在300元/年以下,小型在150元/年以下為宜。聯合收割機由機主辦理三責險作為登記上牌和年檢依據,費率定在300元/年以下合適。國家也可考慮出臺政策,對農機保險實施必要的補貼。
5.加強農機培訓,提高機手素質。國家規定申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操作證,必須經過農機技術培訓,取得培訓結業證、成績單等相關手續。因此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強農機技術培訓工作,提高培訓質量。一是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既可以請進來在學校培訓,也可以走出去按鄉鎮或分片培訓,**大限度的方便機手。二是嚴格按照農機技術培訓教學計劃和大綱實施培訓,保證學習、實習時間和效果,堅決杜絕只收費、不培訓的怪現象,確保新培訓考證機手的技術水平合格,遵法守規、安全生產意識強。三是制定合理的培訓收費標準。根據培訓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員培訓所需的實際費用,制定合理收費標準并與“陽光工程”、 “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程”結合起來,實行培訓費國家補貼,減少機手負擔。對家庭特別困難的無證機手,其培訓考證應納入政府部門實施的農民就業培訓,貧困人員技能“免費培訓”之中,并給予適當的交通和生活補助,提高機手參加培訓考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持證率,為農機安全生產打好基礎。
(作者單位 陜西省岐山縣農機監理站 寶雞市農機監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