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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從事田間作業的拖拉機將不再繳納養路費 |
為提高貴州省農田作業機械化水平,降低勞動強度,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步伐,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和諧新農村,日前,貴州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交通廳和省農機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免征從事田間作業拖拉機養路費的通知》(黔財綜[2008]49號),對全省從事田間作業的拖拉機將不再繳納養路費。 近幾年來,中央和省里對農機購機補貼投入逐年加大,農機購機補貼工作在貴州省深入開展,依托補貼政策的實施,全省農機化水平步入發展的快車道。今年,中央和省委一號文件均明確提出“對從事田間作業的拖拉機免征養路費”,交通運輸部發布的《2008年農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見》也明確了交通運輸部將繼續落實田間作業的拖拉機免征養路費和農機跨區機收作業免費通行的政策。為貫徹落實好中央和省委一號文件及交通運輸部《2008年農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見》精神,省農機局本著減輕農民負擔,助農增收的原則,積極與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交通廳聯系,加強協調溝通,形成合力,下發了此文件,以此支持“三農”,推進全省農機化發展。 免征養路費的拖拉機主要是用于牽引作業的自走式機械,機主必須是農民。其中變型拖拉機不列入免征養路費范圍。在辦理程序上,由拖拉機機主持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先由當地農機部門核實機型及配套農機具,再到交通征稽部門進一步核實機型,全面審查完相關材料后,交通征稽部門才為符合免征養路費條件的拖拉機辦理養路費免征手續。 |
發表于 @ 2008年09月28日 15:06: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