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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木蘭縣平安農機創建工作取得顯著成果,主要有以下四點: 一是提高認識,層層落實目標任務。堅持把綜合治理工作列入農機黨建工作、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獎懲,確保機構、人員、經費、責任四落實,切實做到領導有力,保障到位。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與支部簽定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促進綜合工作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進一步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加強可防性案件發報通報,運用好“三書”督改和“一票否決”權,強力推進綜治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 二是注重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努力提高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按照縣、鎮綜治辦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職責制度,進一步加強維穩工作主體責任、預測預警、協調督辦、應急反應、競爭激勵等機制建設。加強維穩工作組織體系建設,加強矛盾派查調處,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三是加強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法治觀念和參治意識。堅持日常宣傳和集中宣傳相結合,加強職工道德和社會主義法治觀念教育,不斷創新宣傳形式,弘揚法治精神,增強廣大干部職工參治意識。 四是探索創新,進一步深化平安農機創建活動。今后,農機系統要繼續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堅持不懈的抓好平安創建活動,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進一步提升創建工作的水平和質量。 (木蘭縣農機局) |
發表于 @ 2008年12月08日 14:49: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