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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加強支持秸稈能源化利用補助資金管理 |
新華網北京11月19日電(記者羅沙 韓潔)記者19日從財政部獲悉,為加快推進秸稈能源化利用,培育秸稈能源產品應用市場,中央財政將安排資金支持秸稈產業化發展。財政部日前下發了《秸稈能源化利用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根據辦法規定,中央財政安排補助資金支持秸稈能源化利用,支持對象為從事秸稈成型燃料、秸稈氣化、秸稈干餾等秸稈能源化生產的企業。辦法中所指秸稈,包括水稻、小麥、玉米、豆類、油料、棉花、薯類等農作物秸稈以及農產品初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剩余物。 補助資金主要采取綜合性補助方式,支持企業收集秸稈、生產秸稈能源產品并向市場推廣。對企業秸稈能源化利用項目中屬于并網發電的部分,按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規定享受扶持政策,不再給予專項補助。 辦法指出,申請補助資金的企業應滿足以下條件:一是企業注冊資本金在1000萬元以上。二是企業秸稈能源化利用符合本地區秸稈綜合利用規劃。三是企業年消耗秸稈量在1萬噸以上(含1萬噸)。四是企業秸稈能源產品已實現銷售并擁有穩定的用戶。 辦法同時對補助資金的申報、下達和監督管理作出了詳細規定。(信息來源:2008年11月19日 新華網) |
發表于 @ 2008年11月23日 08:33:00 |點擊數()